【旅游攻略分享】新房装修第一项就超预算 业主怀疑装修公司“加项”

“我当时问过了是加项不是‘包死’,没有增项,新房修设计师口头承诺是装修主怀这样的。”王女士语气坚决地对新文化记者说。第项王女士家住长春市慈光路175A号楼,超预今年8月想要改造一下自家的算业司旅游攻略分享房子,委托业之峰装修公司,疑装承诺装修过程中没有其他加项,加项可她称装修过程中第一项就超了预算。新房修由于担心超更多,装修主怀工程已经停工。第项

王女士家的超预旧房子面积为89平方米,今年8月份与业之峰装饰公司签了装修合同,算业司网络安全防护工期为85天,疑装从8月28日开始装修。加项“签合同前,我找到了业之峰的设计师侯女士,她负责我家的设计,并且告知我选取套餐有优惠,我选了A套餐。当时,我提出水电改造、地面找平、下墙空鼓找实、厨卫墙面找平以及更换窗户等要求,在线学习平台设计师也都答应了,口头承诺可以按照户主要求设计装修方案。”她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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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8月5日,我到装修公司与设计师详细沟通了设计方案和报价,当时给我的报价为47640元,包括套餐33280元,付给干活的工长10500元,剩下的是橱柜钱。8月11日,我再次到业之峰与设计师确认装修方案和预算,8月18日签了合同,并按照合同约定预付装修公司80%的款项,剩下20%在工程进行一半时付。”王女士称,“做预算时,加上我订的橱柜,所有项目加一起是47640元,我问了多次,装修公司都说不会再加其他费用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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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女士:水电改造一项就超1500元

装修第一项就是水电改造。“当时工长向我要了6000元,可是预算中做的是4500元,这一项就超了1500元。”王女士说,“这两天已经停工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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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女士对业之峰的报价提出质疑。记者从她发来的装修方案上看到,水电改造原本预算为4500元,实际花费6000元。王女士称,水电改造这一项就超出了1500元,接下来可能会超更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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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日上午,记者致电负责王女士家装修的设计师侯女士,她表示由于这次的事情,她现在已经不上班了。“我们只是按照公司正常流程报价,但是干活过程中要与工长沟通,比如这一项需要哪些材料,需要多少钱,我们来进行核算,但具体的要与工长沟通。”侯女士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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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长:旧房墙面和地面都需要重抹

12日中午,记者致电工长王先生,他称王女士家的墙面和地面等需要重新抹才能继续施工。“由于她的房子是旧房,而且前期她已经将白墙铲掉,我们接手后发现墙面不平,这样就不能贴砖,地面不平,也不能铺砖,所以需要重新抹灰,旧房翻新都必须这样。”随后记者询问水电改造时的价格问题,王先生称:“王女士家的电线是铝线,水管和电线、总闸都需要换新的,就给她加了1000多块钱。如果她不换新电线,电器一多就会跳闸。我收她家的钱真不多。”

装修公司:合同中不存在“包死”条款

12日下午,记者致电业之峰装饰公司主材部李经理,他称施工过程中有很多难以预估的东西。

“王女士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思索问题,她说这东西就应该‘包死’,不用再交钱了,这可能是我们事前没有跟她说清楚明了,任何一家装修公司也不可能说完全‘包死’,毛坯房算得比较精准,在施工过程中会有很多无法预估的东西。有必要做的项目,就必须要花钱做,她为什么会不认可呢?”他说,“而且我的合同中包含的项目没有水电改造和抹灰,这些就需要额外花钱做。”

王女士与业之峰装饰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中,在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中明确:“工程施工以工程报价单中包含施工项目进行施工,未含施工项目属于增项另外收取费用。”

律师:要严格审核装修合同报价

针对王女士的情况,记者咨询了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刘海波律师,他表示,当事双方应当按照装修合同有关约定执行,工程报价单或者工程量清单,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。对于超出报价单的装修工程,双方应当另行约定费用。在此提示装修的业主,应当严格审核装修合同中的报价单,使之与装修范围和目的相一致。

(记者:陆璇  原标题:施工第一项就“超预算” 她怀疑装修公司“加项”)